如何办理异议商标

日期:08-12  点击:51  属于:商标申请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申请人所需材料:
    1.应提交的书件
    2.商标异议申请书;
    3.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4.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本公司网站上下载);
    5.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6.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7.《商标代理委托书》可从本公司网站上下载,可来电向我所索取;
    8.《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后寄回我所

      北京中顺盛源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可和批准代理机构,是依法开展商标服务. 版权服务. 律师服务. 国际服务等业务。尤其是在商标的申请、异议、复审和无效,版权登记及保护以及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打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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